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划分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划分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根据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,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、重大事故、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:
一、特别重大事故,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,或者100人以上重伤,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;
二、重大事故,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,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,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;
三、较大事故,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,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,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;
四、一般事故,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,或者10人以下重伤,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。其中,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,也属于重伤的范围。
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,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,属于生产安全事故。
个人私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小作坊、小窝点、小坑口等,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,属于生产安全事故。
责任事故指能够避免发生,而因为人为原因措施不到位、操作失误等等未能避免和导致发生的事故;非责任事故指在不可抗力作用下、不能预知的情况下如地震等发生的事故。
建筑工地死亡1人属于一般事故,事故责任划分一般事故,处罚款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根据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相关规定:
根据生产安全事故(以下简称事故)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,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:
1、特别重大事故,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,或者100人以上重伤(包括急性工业中毒,下同),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;
2、重大事故,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,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,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;
3、较大事故,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,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,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;
4、一般事故,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,或者10人以下重伤,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。
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***院有关部门,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。
本条第一款所称的“以上”包括本数,所称的“以下”不包括本数。
根据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第五章法律责任相关规定: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划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划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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