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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6月是第二十个全国“安全生产月”。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、应急管理部6月1日在京举行2021年全国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启动视频会议,今年的主题为“落实安全责任,推动安全发展”。
要深刻认识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重要意义,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,但一些行业领域接连发生较大事故,安全防范压力持续加大、任务更加繁重。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心组织、细化部署,积极开展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“安全生产月”各项活动。
新安全生产法三个必须是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。
1、一切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管理部门都必须管安全,如***经济管理部门、行业主管部门,以及直接从事安全生产活动的企业单位。而且要求这些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人,必须依照***院安全生产是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的指示精神,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。那么,企业就是要作为第一把手的法人代表负责,在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,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。
2、管生产的同时要管安全。从事生产管理和企业经营的领导者和组织者,必须明确安全和生产是一个有机的整体,生产工作和安全工作的计划、布置、检查、总结、评比要同时进行,决不能重生产轻安全。
3、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,就是在生产管理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、政策和标准。制定本企业。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:包括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,安全生产管理规定、安全卫生技术规范、标准,安全生产技术和组织措施的制定、审查和执行,各工种、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。
安全生产方针的三个原则是“生产必须安全、安全为了生产”;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;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综合治理”。
1.
“生产必须安全、安全为了生产”方针: 在《当代中国的劳动保护》一书中提到,在1952年,当时的劳动部部长提出了“安全生产方针”这6个字。 1952年12月,原劳动部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。 这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,即: “生产必须安全、安全为了生产”的安全生产统一的方针。
2.
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方针: 1987年1月26日,劳动人事部在杭州召开会议把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作为劳动保护工作方针写进了我国第一部《劳动法(草案)》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确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方针为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。
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,一切以安全为重,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。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,预测和评价危险、有害因素,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,***取相应的预防措施。
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,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,坚持“管生产必须管安全”和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(2014年修改)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安全管理“三个必须”原则。
“生产必须安全、安全为了生产”;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;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综合治理”,安全生产方针是指***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,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。
"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"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,认真落实这一方针,既是党和国家的要求,也是搞好安全生产,保障[_a***_]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,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的根本要求。
新版《安全生产法》的三个必须是: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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