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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规定,发生之日起60天内出具报告,但是需要延长的,发生之日起,到最后一天提交时间不得超过120天。
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了提出事故报告的时限,原则上,事故调查组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,特殊情况下,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***批准可以适当延长,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。
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一般要半年,事故调查报告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***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、机构向社会公布,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。事故调查报告通常发布在直接管辖局如应急管理局、交通局等官方网站上,也会同步发布在当地市级、县级人民***网站上,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会发布在省级***网站上,由国务院督办的会发布在国家级***网站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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